济南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办法第一条 为确保我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第三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绿地率的审核工作。第四条 建设项目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第五条 绿化设计平面图要求:(一)绿化设计平面图应为CAD蓝图(或彩图),图纸比例为1:500或1:300。图纸应标注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并加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专用章。(二)应明确界定绿地的边界和范围并采用填充的方式进行表达,公园绿地和其他附属绿地应采用不同的填充方式。重点区域(临城市道路的绿化、消防扑救面、消防通道两侧、主次入口等)应标示出主要乔木种植点及其树种。(三)标注主要地形的竖向标高,包括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区域及覆土标高、挡土墙护坡标高、屋顶绿化建筑顶及覆土标高。(四)标注临城市道路绿带宽度、绿带内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