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中队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结合河口城镇发展实际,成立河口镇城管中队,并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如下: 一、人员配备 1、河口镇城管中队隶属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配备固定人员2-3名,中队负责人由城建中心主任兼任。 2、中队一般工作人员为临时性工作岗位(合同工),一律实行聘用制,面试通过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半年一签,到期可续签。 3、中队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按月发放,月工资800元。 二、行为规范 1、中队工作人员上班(上岗)和执行任务期间,一律着制式服装。 2、严格作息时间。每天上午7:00点-11:00点执勤,下午13:30分-16:30分执勤;节假日或临时性执行任务时,按照行动需要和统一部署,确保时间安排。 3、建立考勤制度。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不得无故旷工;队员有事请假一天以内向队长申请,一天以上向分管领导申请。半年迟到10次、脱岗5次、旷工3次或旷工长达5天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停职),停职期间停发工资。 4、执勤时间内,不得饮酒、打牌,不得闲聊、品茶、看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