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专/兼职讲师课酬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内部讲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组建一支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以满足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培训部认可的培训体系内课程,及公司各层级员工。第三条:课酬定级1、荣誉讲师:董事长、总经理以上层级担任公司荣誉讲师。无课酬奖励。2、高级讲师: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级别负责担任。3、中级讲师:部门经理、厂长、部长以上级别担任。4、初级讲师:各部门主任、主管担任。(培训部人员课酬按夸一级标准执行。如:讲师统一为初级讲师,培训主管为中级讲师,培训部经理为高级讲师等。)5、其他基层兼职内训导师:通过公司统一PTT培训,并进行课程授权的基础人员担任。培训部对内训导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导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内训导师需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培训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