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培训课程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内部课程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嘉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的规划、开发、使用和存档等管理工作。3 职责3.1 内部讲师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课程立项、开发;3.2 课件评审组负责内部课程的评审工作;3.3 培训主管负责内部课程的存档和更新。4 课程开发要求和管理流程4.1 课程规划:4.1.1 培训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各部门培训需求,规划公司内部培训课程体系。4.1.2 各部门内部讲师依据公司培训的整体规划方向、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负责本业务范围内课程规划与开发。4.2 课程立项4.2.1 公司所有需要开发的课程应进行立项,经立项的课程在必要时可优先获得资金、人员等支持。4.2.2 培训主管、内部讲师、各部门如有课程立项需求,应填写课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课题、课程主要目的、课程适合对象、重难点以及解决重难点的方式方法、课程预计时长等信息,交培训主管审核,并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4.3 课程开发4.3.1 经立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