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程序 11 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切实落实,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要求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查通过),编制一份合理完善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12适用范围 本书所阐述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法及实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中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这七项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3 主要编制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2)建筑边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