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1-1 支部党员大会 操作程序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的问题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后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召开,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一般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即为有效;接受新党员时,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有效。3、对因故不能到会的同志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并可以把他们的意见提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时参考,但在表决时,不能把他们的意见算作赞成票或反对票。如果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4、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因组织关系不在本支部,可以发表意见和看法,但没有表决权。5、如果决议的问题不只是一个,应逐项表决;接收新党员时,应逐个表决。6、通过决议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可以暂时休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或充分酝酿后再议;紧急情况下,多次讨论仍不能统一认识,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赞成票与反对票的人数相等,多次讨论仍相持不下时,应将情况报上级裁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