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1. 召开基层妇女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批准。请示的内容包括: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情况,改选的时间、地点,下届委员会组成人数及选举方案等。2. 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女职工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3. 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妇女委员会根据多数妇女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基层妇女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女职工人数较少的部门和单位,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由妇女会议选举。 4. 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妇女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女职工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副主任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等,附基层妇女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5. 待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