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并结合个人观点,对基建工程管理的建议如下:一、安全管理(一)及时建立并更新安委会,稳健开展安委会工作1、开工之前,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以总监和项目副经理为副主任,以业主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总工为委员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并上报公司级安委会备案。随着工程的推进,一些参建单位进入和退出,定期更新项目安委会成员。明确安委会工作原则及活动方案。安委会办公室一般设在现场监理办公室,由项目总监主持日常管理工作。安委会每个月开展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召开一次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例会,届时按着“定人、定项目、定时间”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重复出现的习惯性违章的责任单位给予警告、批评、罚款处理。2、安委会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会、周安全例会及单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交底会。3、要求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督促其开展检查、例会等安全活动。特别是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二)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1、依据工程特点及相关法规,工程建设部需起草、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