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武装部职责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又是同级政府的兵役机关。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其职责:一、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二、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四个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四、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五、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七、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八、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九、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职责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役和其他兵役工作负完全责任。其职责: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