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石假山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作内容:1、塑石假山;2、池壁塑石装饰;3、水池结构、防水、保护;4、循环系统。以上各分项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合同附件。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施工工期1、施工工期为 天,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时计算。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因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暂时无法施工。 因不可抗力影响。三、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固定总价款为 元(大写:元整),不做调整。合同价不含税。2、付款方式:a、工程施工完毕甲方验收调试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 %;b、剩余 % 做为保修金,满一年(自双方办理完结算之日起计算),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结清保修金。四、质量要求:合格;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