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 织 车 间 规 章 制 度 为加强质理管理,提高产品产、质量,分清责任,现对圆织车间的管理工作作出以下规定:1、 圆织工严格按照机台上面铭牌标示的产品类别领丝、用丝。领丝时,白班由圆织车间主任及仓管员负责,夜班由值班员负责。成品丝称重后由仓管员记录入帐,即为入库,入库后的丝可以以使用;夜班一般情况下不再发丝,特殊情况,由值班人员代为履行仓管员职责。2、 严禁操作工以任何方式、任何方法偷产量,一经发现扣除本月产量的三分之一;每机台产量的计算,以计米器、过秤,并结合裁切岗位的成品数量为基准。3、 不允许私自拿丝、更绝对不允许抢丝,私自领丝、到拉丝机前抢丝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每台机器自备丝不超过4袋(前后各2袋),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因抢丝或以好充次故意用错丝的,每次罚款50-100元。4、 筒管(筒管由圆织工装袋并摆放整齐,并且负责用捆袋绳把袋子口封好)、打靶子丝放在收布机旁。5、圆织工根据产品规格确定经丝的数量,要求经纬排列均匀、布面平整,确保无丝密性重丝、少丝。重丝、少丝以100cm为基数,超过100cm,每米罚款1元。出现布鼻、经、纬断丝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