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 审核: 批准: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进场验收与检测检验:塔吊必须由已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进场时有产品合格证,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按照安装方案安装试运行正常后,经有特种设备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在该塔吊的显著位置。最后经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工程技术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塔吊操作人员属特种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作业前,还须经项目部安质部针对营业线施工安全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专项培训。三、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1、塔吊安全监控检查有安质部进行盯控,设备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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