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管理制度 塔吊做为本公司大型机具,其租赁执行下列制度。 一、塔吊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除正常交费外还需签定租赁合同。 二、塔吊租赁原则上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三、塔吊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1)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2)塔吊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塔吊的安装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大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塔吊自大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塔吊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