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养护增殖水生生物,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力度,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我省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目标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精神,科学组织,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切实推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健康发展。2、工作目标: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充经济鱼类和珍稀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二、实施范围与时间1、主要实施地点鄱阳湖、长江江西段:南昌、九江市,湖口、星子、永修、都昌、南昌、新建、进贤、余干、鄱阳等县。赣江、信江、抚河、修河、饶河五大河流:赣州、吉安、宜春、上饶、景德镇、新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