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质疑工作详细流程接到质疑后,详细阅读质疑事项,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十二规定,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活动。对开标过程的质疑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评标结果的质疑,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和处理,主要适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投标投诉可以在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阶段提出,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是其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