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 总则1.1 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以下简称备品)管理工作,对于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加速事故抢修,缩短停电时间,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十分重要。为了规范我局备品备件的管理,参照超高压输电公司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1.2 变电备品管理责任部门为检修部,输电备品管理责任部门为输电部、信通备品管理责任部门为信通部。备品管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应设立专职人员加强管理,专职人员数量应根据所辖备品的实际情况配置,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如:管理软件、条形码管理等)加强备品管理。1.3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备品必须按核定的定额和资金储备。备品应保证随时可以使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1.4 备品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节俭国家的物资和资金。2 备品的范围和划分2.1 按照备品重要程度及紧急程度分为事故备品和非事故备品。2.1.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属于事故备品:2.1.1.2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易磨损,额定参数运行时不易劣化,正常检修不需要更换,但在损坏后将造成发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