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租赁使用协议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 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由于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租赁复印机叁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租赁合同。 一、复印机型号及数量:机型:柯美363(涵盖功能:全电脑超大液晶触摸屏标配双面输稿器 网络打印 网络扫描功能36张/分)叁台,机号:7460复印机计数器起用读数详见(附抄表凭证页面),租期 壹 年(即2017年 1月 10 日至2018年 1 月 10 日)。二、装机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华宇路与湖西路交叉口天工大厦23楼 三、(乙方享受大客户租机优惠政策,零押金,机器押金零元整。租赁期合同期内甲方公司现货库存有样同标准复印机多台。如乙方工作量增大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备保证己方工作效率。四、费用支付:无月租,按实际用量计费,用多少算多少,按照0.05元/张A4结算。实行先用后抄表结算付费,每半年结算一次。甲方申请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的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