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1)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强化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强化复合地板,以浮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2)强化复合地板的材料以及面层下的板或衬垫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化复合地板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酌产品,其技术等级和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3)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粘贴材料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等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规定。(4)强化复合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 的距离;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 的空隙。(6)大面积铺设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时,应分段铺设,分段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7)强化复合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中表717 的规定。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强化复合地板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