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在校期间的身体健康,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1、 教职工和学生患以下疾病后,需要提供复工复课医学证明:1.甲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精神类疾病。5.需要手术治疗的疾病。6.其他类似疾病。2、 教职工和学生复工复课医学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