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接待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外事接待流程,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真正将“敬人敬业、尽心尽力”的宗旨溶入到每一次的接待活动中去,制定本实施细则。二、主题内容、适用范围本细则对所有来访人员,从申请、迎接、介绍、参观、入住到餐饮、娱乐、旅游、接待礼仪、费用、陪同级别等整个接待流程进行全方位的规范,适用于销售公司、后勤职能部室、制造部所有来访人员的商务考察、行政检查、外事接待、参观考察等工作。公司接待联系人员及主要陪同参观人员在本细则中统称接待团队,包括秘书、文员、后勤科室人员以及负责重大外事接待工作的公司领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参加的接待,陪同副总及管理人员需履行本细则中接待团队的职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接待,本部门内主要陪同人员需履行本细则中接待团队的职责。三、职责(一)营销中心负责来宾商务来访的接待、谈判工作。(二)办公室负责政府行政检查的接待准备、组织安排、协调管理等工作,以及公司级重大外事接待工作。(三)各单位、部室负责本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四)接待单位应在来宾到公司前的两天内,根据来访人员行程安排进行资金预算并办理借支手续,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