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临时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工作需要须亲自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特此制定本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填写要求: 1. 员工临时外出办事时,应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并在门卫室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由保安人员签字。2.“预计返回时间”不能确定的填写“不确定”。预计外出后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在备注栏简明说明原因。3.“外出登记表”应由本人填写和签名,不得代替。二、内容:1. 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2. 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3.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4.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将由个人承担责任。5.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