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第三章:古希腊法第一节:古希腊法概述一、古希腊法的概念古希腊法不是一个国家法的概念,而是就其地域范围而言的,泛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古代希腊世界,是指古希腊人在本土所建立的各个城邦国家,也包括希腊人所建立的殖民地城邦,还包括希腊化时代在东方建立的希腊化国家,即从公元前335年马其顿人亚历山大大帝东征开始,到他的继承者建立的国家最后为罗马帝国吞并为止。希腊各城邦国家的法当然是古希腊法,适用于定居在希腊化国家的希腊人和希腊化居民的希腊化法也属于古希腊法的范畴。二、古希腊法的发展1约公元前20世纪,克里特岛克诺索斯城邦国王米诺斯是最早的立法者。2约公元前15世纪,“迈锡尼文明”时期,“迈锡尼法”是一种用直线形的文字刻在泥板上的,因而被称为“线形文字法”。在这整个历史时期,古希腊法带有远古时代法的一般特征。3公元前12世纪左右,迈锡尼文明趋于毁灭,希腊的历史和法律进入了一个新时期。4公元前12世纪至前8世纪,被称为“英雄时代”,又称“荷马时代”,这一时期正处于古希腊由氏族制度转变为国家的过程中,各城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