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编号2012-08-27工程名称交底日期2012年8月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外墙抹灰作业交底内容: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5.外墙抹灰用的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施工时不得出现立体交叉作业;6.高温天气下,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工作中应多次轮换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为露天作业的职工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7.夜间或在光线不远的地方施工时,移动照明应使用36伏低压电源;2米以上高度不得进行夜间抹灰作业;8.采用垂直运输设备上料时,严禁超载,运料小车的车把严禁伸出笼外,小车应加车挡,各楼层防护门应随时关闭;9.清理施工垃圾时,不得从脚手架上往下抛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