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对外来施工承包商,特别是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第一章 职 责第一条 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第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外来施工队的施工作业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