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其施工行为,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安全,制定本规定。一、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明火、火花作业,进行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线体改造等作业,均适用本规定。二、人员管理:1.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作业,须凭相关业务部门证明,持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到总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在指定区域活动,如跨区域活动,对当事人罚款50元-200元。2.施工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违者视其情节予以罚款2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3.施工单位须将本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总经办,以备工作联系之需要;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其违反事由和情节,依据规定予以处罚。三、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到总经办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