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招聘、教学、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学院与外教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外教的招聘及录用第二条 学院将通过正规渠道(外国专家局或政府机构推荐的中介组织)或直接与个人联系招聘外教,其中从事英语教学的外教须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口音纯正的英国母语国家。第三条 学院直接与外教签定聘协议,并为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第四条 处教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认可在国外申请签证后来华工作。第五条 外教来华后到有关部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学院代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外国人居留许可等证件。证件办理妥当之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生效。第三章 外教的教学管理第六条 外教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教学大纲以及学校的管理规定。第七条 外教要学习和了解中国的宗教政策、民族风俗。第八条 外教不能在课堂上宣传宗教,不能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第九条 外教要按时上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