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同类产品是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2、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3、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以进行侵权判定。二、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1、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力为标准。2、普通消费者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者或者使用者。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1、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应当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1)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