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四大模式起底 2003-7-2 财经时报 从第一例“日商五十铃、伊藤忠收购北旅股份”开始,到最近的“香港英东金融集团间接收购中孚实业”,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共发生不到30起,与庞大的内资上市公司收购的数字相比,简直微不足道。由于外资在中国进行上市公司的参股、收购所要面对更多的法律法规限制,反倒使这寥寥20多起案例花样翻新,每个案例在操作上均具非常个性化一面。在此仅对四种外资并购模式具体分析,希望对有意实现外资收购的上市公司提供一些操作思路。第一种模式:直接收购即外资通过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权,或在二级市场上收购流通股,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参股或控股。案例一: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2003年2月17日,华润锦华(000810)发布关于国有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华润轻纺以1.6亿元受让中国华润持有的华润锦华51%的股份,该部分股权转让后变为外资股。华润轻纺收购华润锦华,是2002年11月4日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颁布,后国内第一例外资A股“买壳”案。早在2001年9月,华润轻纺就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