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管理制度(试行)各科室、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交叉学科诊疗工作的协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对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疑难及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佳诊疗方案,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有关工作安排,根据国家卫计委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多学科协作诊疗(multidisciplinary team,以下简称MDT)管理规定,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一、下列情况必须向医务科申请组织MDT讨论:1各类恶性实体肿瘤病例(肺癌、肝恶性肿瘤、消化道肿瘤、头颈部肿瘤、腹膜后肿瘤、垂体瘤等);2疑诊恶性肿瘤病例;3临床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病例(疑难关节疾病、脉管性疾病、癫痫等);4新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5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6其他临床科主任认为有必要进行MDT讨论的病例。二、下列情况建议向门诊部申请组织MDT讨论:1糖尿病足病例;2. 甲状腺结节病例;3椎间盘突出症病例;4. 其他有需要进行MDT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