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综合监理业务手册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下简称“移民资金”)管理,规范移民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行为,强化移民资金监管,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移民资金是指水利本电工程建设,专门用于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的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包括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及进入移民资金管理序列的其他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拨付、使用、管理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单位。第四条 移民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移民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移民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移民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正确反映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对用款单位和机构的业务指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