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州三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在本校操场、租用外界场所等公共场所面向师生及校外人员举办的活动: (一)文艺演出活动; (二)各类庆祝、庆典、集会等活动; (三)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 (四)专题报告会等; (五)新生注册报到; (六)其它大型活动。 第三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第六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查工作,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几日向学校行政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一)大型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入场方式、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