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精密仪器管理规定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1、 单价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种仪器设备2、 单价不足五万元,但属短缺的进口仪器设备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首先由申购单位本着节约、适用的原则,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生产、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制年度需要计划,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设备动力科,由设备动力科牵头组织成立论证小组,对提出的计划报告,逐项进行科学论证。论证内容包括:购置理由、选型论证、技术指标、性能质量、使用维修技术条件及安装条件、经济效益、人员的配备及管理服务、经费来源、安全等,论证通过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储运科组织统一采购定货。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1、 仪器到货前,要阅读技术资料,制定具体的验收计划和准备安装场地、条件,组成由计量员和使用单位领导、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货到后要及时拆箱、清点、验收并核其稳定性和可靠性,最后提交验收报告。2、 验收(含安装)中发现有数量、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索赔期内办理补、退或索赔手续。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1、 大型精密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