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处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处方管理工作,提高处方质量,杜绝大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2016年全市卫生系统治理过度医疗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要求,现将医院处方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加强管理 医院质控科、医务科和药械科必须加强对处方的管理,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成立处方点评小组,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并将规范处方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药师对处方审核,做好“四查十对”工作与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大处方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大处方(不包括中药饮片处方): 1.门(急)诊处方口服药费用超过300元的; 2.门(急)诊处方注射剂费用超过300元的; 3.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并再次签名的; 4.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未备注原因并再次签名的; 5.单一疾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