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保卫处值班工作制度实施细则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卫处的24小时值班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以及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保卫处在工作中把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作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要务;保卫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第三条 值班时间为:早上800至次日早上800。第一章 值班工作规定第四条 实行处领导值班周负责制。值班处长全面负责本周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以及处理突发案事件。第五条 实行科长值班日负责制。值班科长全面负责当日24小时值班及夜间巡逻工作,及时接处警,妥善处置突发案事件;负责值班室以及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第六条 实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在值班科长的领导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第七条 值班人员每班3人。换班吃饭时值班室必须保持2人,换班吃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紧急出警时值班室必须保持1人,其它时间必须保持3人。第八条 每天早上8:00准时交接班,由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