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团总支部规章制度1。团总支组织部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外国语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在院团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院团总支负责,受团总支监督。第二条:团总支组织部是院团总支下设职能部门之一,负责我院团总支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二、机构设置第三条:院团总支组织部由部长、副部长、组织部干事组成。第四条: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组织部干事通过学生会竞聘产生,由团总支考核任命。三、人员职责第五条:部长职责1、部长领导并指导组织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组织部工作总体工作方向、方针。宏观调控组织部与团总支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保证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性、同一性。2、部长负责审核组织部的阶段计划,特色活动计划。3、部长对组织部相应的其他工作有领导权和决策权。4、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完成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交待的其他事情。第六条:副部长职责1、副部长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2、副部长协助部长进行组织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