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概况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从2001年的114万人,到2004年的280万人,再到2008年的559万人,屡创历史新高。在二八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上,中国社科院表示,2007年全国495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有100万人没有找到工作,而2009年又有610万应届毕业生涌入劳动力市场,加之宏观经济受到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