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文:大宪章八百年感言来源:作者:今天我们面对两千年未有之变局,要破解一个把自由法治和强大政府结合起来的超级难题:要自由法治,就必须控制政府;要政府强大,就必须建立现代治理体系是为民主之政。1215年6月15日,伦敦泰晤士河畔的兰尼米德草地上,在武装贵族的兵谏之下,英王约翰在一份文件上签字,著名的大宪章就此诞生,从此开启了800年的大宪章神话。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的民主时,经常参阅联邦党人文集,并说“(这)是一部好书,尽管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我们似乎同样可以说:大宪章是一部英国人的文献,但也应当为所有致力于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人所关注。大宪章共63条,主要针对国王约翰施政不善,屡屡侵犯贵族和其他社会阶层根据封建契约和习惯所享有的固有权利,以大主教为首的僧俗贵族在请愿不足以获得救济之下,奋起抗击,迫使国王对保障他们的权利作出承诺。大宪章里提出的具体措施,如领地继承税、遗孀的财产权和再婚权、王室物资征发权、通行税等等,皆是针对当时情况而发,随着社会的发展,早已化为陈迹,消失在茫茫的历史暗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