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医院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个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患大病的疾苦和家庭经济负担,全力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从2017年起,利用2年时间,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省民政厅核准的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二、基本原则(一)就近便民。我院采取“患者不动、医生动”的行动方针,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由我院接患者入院,按照病情轻重缓急的原则由医务科合理安排住院时间,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给予指导性治疗意见后下转至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不需要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