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陆上专业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陆上专业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我校学生的正常生活秩序,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参照大连海事大学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与陆上专业学生的特点,按照海、陆专业学生分开管理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各级学生管理组织,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要本着求实、务实、落实的精神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一日生活制度 第四条 起床1、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突发的病、事情况应向区队长或中队干部请假。2、因为集体活动确需推迟起床的应经校或学院(系)批准后可适当推迟起床时间,但不得影响正常的上课学习。第五条 早操1、学生起床后正常情况下应进行早操锻炼。早操主要以体育锻炼为主,要有组织地进行。早操锻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