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大连房屋买卖合同北 京 市 房 屋 买 卖 合 同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