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万寿风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一、 总则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为风场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鞭策和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特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违反公司各项标准、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行为,违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违规行为由国家行政部门管辖。3、本规定适用于安徽天长万寿风电场所有人员。4、本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和行政惩罚相结合的原则。5、 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员工、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二、 表彰与奖励1、 奖励规定:有以下表现之一的人员可给与奖励1)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持安全无事故纪录,确保机组稳定运行,提高检修质量,节约资金和能源消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 在生产技术、工艺设计,备品配件的提供,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进行技术革新,取得较大成果或成绩显著的。3) 在电力安全生产、监察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