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一职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5年3月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寿政办【2012】28号)的精神,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真正做到“四个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效果不同不一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寿县一职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合理公平原则,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紧密结合,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实情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内涵,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科学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保证。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三、绩效工资考评组组 长:袁忠海副组长:李长友 吴康来 尹宗胜 谢正华成 员:郝俊邦 杨家围 徐纯新 王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