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落实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强化研究生“准工作者”意识,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和助管津贴,困难补助,计划内、计划外奖学金等。二、设置原则1. 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校筹集的经费和导师提供的部分助研经费,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2. 学校将逐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实施培养机制改革以后研究生奖、助学金总额、受益研究生的比例高于培养机制改革前。3. 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用以奖励优秀研究生。4. 明确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准工作者的身份。学校设立覆盖面100%的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提高创新能力。5. 充分发挥科研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和权益。三、实施对象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