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课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表现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 2.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 3.基层民主的发展和不断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实行 民主的前提和保证。我国普遍实行了县和县以下人大代表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制度。 人民 选举 代表 人大代表 听取 民意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立法权、监督权 人民当家作主 怎样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 的权利? 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朱家桥村村民在选举人大代表 重庆市长寿县渡舟镇黄莲村选民在投票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终极目标 “人民当家作主 ”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民 主政治制度。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邓颖超、李先 念、李瑞环等先后担任过全国政协主席。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11.4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1999.1.1正式施行 到 2001年,全国已建立 69万多个村民委员会, 2004初全国已建 73.2万 余个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89.12.26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1次会议通过 1990.1.1正式施行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