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 联系群众制度一、建立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妇女代表包片分组联系妇女群众,履行“联系妇女、宣传妇女、代表妇女、服务妇女”的职责。二、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联系组的各种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妇女群众服务的意识。三、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帮助妇女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四、妇女代表要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意愿,及时对妇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妇女之家”信访接待制度一 、严格遵循信访工作程序,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坚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接待来访妇女群众要礼貌、热情、耐心;对待来信上访,做到有信必答。三、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婚姻调适、心理疏导等服务,及时调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导妇女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四、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件登记在册,对处理结果要有详细记录。五、各类信访案件办结时限为一个月。六、对上级妇联交办的信访案件,要在一个月内调处结束,并上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