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工生产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XXXX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 日止,二、委托加工产品的品名、单价。 XXXX 单价: 元/个注: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不含税价。三、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1、 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样品确认。2、 甲、乙双方须各向对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订货和交货1、正式批量下单生产前甲方必须支付首套款式研发打版费 5000 元整, 注:样板费在批量生产后一次性抵充货款。2、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但承诺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数量;3、 乙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 500套 X 天内生产完毕。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物流公司或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