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施 工 协 议 书(编号:FZ-HF-HT-07)甲方:泉州市丰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乙方: 姜昌奇 班组 因甲方现场施工需要,甲方拟把承建的“华廷公馆小区工程” 中的 1#5#楼、配电房及地下车库(详见施工图纸)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分项劳务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华廷公馆小区工程”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与怀宁路交叉口西南侧,乙方承包幢号:1#楼、2#楼、3#楼、4#楼、5#楼、自管配电房及地下车库(详见施工图纸)的钢筋(包括二次结构钢筋制安、止水钢板安装、铁件制安)制作与安装分项劳务工程。1#楼、2#楼为18层框架剪力墙结构,3#楼为28层框架剪力墙框架,4#楼为33层框架剪力墙结构,5#楼和配电房为-11层框架柱结构,地下车库(主要是人防工程)为负一层框架(剪)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61000m2。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承包幢号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分项劳务工程。钢筋制作包括下料单编制(报项目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