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讲座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婚姻法,在探讨婚姻法之前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婚姻。一个男孩子需要完成一段婚姻(即与一个女孩子结婚),需要得到3方的承认:女朋友、政府和丈母娘。我想大家在恋爱阶段你侬我侬的时候,女朋友早已把心扉敞开,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但也不排除有一些强迫结婚、买卖婚姻的现象。为此婚姻法对此作出了规定: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只要男女双方满足结婚的条件,并且付出9块钱的结婚照工本费。那么你们就能够得到政府的承认了。当然前提是满足结婚的条件,婚姻法对此作出了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