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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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辽宁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发展重要指示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为核心,以各级农垦主管部门为主体,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标准,着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

2、营商环境,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强大助力。2、目标任务按照统筹兼顾、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如下目标任务:(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 2 -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农垦改革发展取得新的突破。(2)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外部制度交易成本。(三)增强市场观念,尊重经济规律,规范经营行为,履行商事承诺,全面建设诚信农垦。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显著提高、民间投资明显增加、今年确定的各项经

3、济指标全面如期实现,为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坚实的基础。(四)各级政府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规划时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时将农垦全面纳入覆盖范围,为农垦改革发展提供重要支持。3、重点工作全省现有 106 个农场全部归属各市县政府管理,各市县农垦主管部门均为各市县农委的内设机构。省农垦局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承担农垦行业指导管理职能,省直其他主管部门按各自管理行业分别行使许可审批、执法监管等政府职能。根据以上情况,按照主动、协调、求实、创新、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由省农垦局牵头、各市农垦主管部门参与,共同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 3 -(一)组织动员1.参加

4、 2017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和 2017 年 4 月 21 日举办的 2017 年辽宁省(中)直营商环境建设干部培训班。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材料均已上传省农垦局设立的公共邮箱,今后也将形成常态化管理,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均上传公共邮箱。同时开通辽宁农垦经贸交流 QQ 群,打造各级农垦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贸交流 2 个固定工作平台。完成时间:2017 年 5 月 31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 。2.制定印发辽宁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完成时间:2017 年 5 月 31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二)深入学习条例1.大力营造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各级农垦主管部门,都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句学条例 ,迅速贯彻落实。完成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2.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培训。省政府决定将优- 4 -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各有关政府培训网站开设专门培训课程

6、。各级农垦主管部门一是要积极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培训;二是在辽宁省公务员在线学习网选学课程时增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内容。省农垦局下半年将结合农垦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完成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三)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条例的规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要抓好“八个凡是”任务的落实,分别是: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

7、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依法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凡是违反优化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2017 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提出整治政务环- 5 -境方面的问题、整治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等 7 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深

8、入农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农垦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 5 个专项整治活动:1.目前执行的部分规章、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审批、审查、中介服务、行政收费等缺少法律依据;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随意作出不能落实或者越权的政策承诺,政策承诺不以书面形式体现,不能按期兑现等。完成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办公室。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2.滥用职权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资产、资金,拖欠各种应付款;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等。完成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规划财务处。责任部门:省农垦

9、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3.农垦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态度不积极;违反有关规定设立阻碍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非国有经济进入的各种壁垒等。完成时间:2017 年 12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供给侧改革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4.招商引资和商事办理行为不规范,政策水平不高、本职- 6 -业务不熟、服务质量较差。完成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5.违反国家收费清单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有关规

10、定开展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强制开展有偿宣传,强制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强行摊派、强制捐赠捐献;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 完成时间:2017 年 12 月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1.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省农垦局已成立辽宁农垦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依法

11、规范机关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出台了省农垦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服务承诺书 。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成立领导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农垦主管- 7 -部门可以单独成立也可以并入本级农委成立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17 年 6 月 15 日。(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2.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持续发力,经过

12、几年的专项整治,持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深入研究从制度上有效防治和解决问题。完成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3.建立检查督查工作机制。保障和促进工作落实,必须加强检查督查。日常检查督查由已成立的各级政府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农垦局将对各级农垦主管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同时接受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督查。完成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4.建立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辽宁

13、农垦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垦局经贸处,开通了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24-22856559)。各级农垦主管部门和农场要明确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收到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完成时间:2017 年- 8 -12 月 15 日。 (牵头部门:省农垦局经贸处。责任部门:省农垦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农垦主管部门)(二)科学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必须认真落实完成好各阶段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

14、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 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全年持续开展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二是省农垦局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牵头完成实施方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审议通过和正式印发等项工作;三是各市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级、县级农垦主管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以及各农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贸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等有关人员的工作信息,按照附表提供的格式于 2017 年月 15 日前务必报送省农垦局设立的公共邮箱(,登录密码是 22856559) 。组织有关人员加入辽宁农垦经

15、贸交流群(163015636) ,如有调整动态更新;四是各级农垦主管部门 2017 年 6 月 15 日前要组织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2017 年 9 月 15 日前进行集中整改,2017 年 12 月 15 日前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请各级农垦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类工作信息,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9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前对我- 9 -局报送自查整改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 10 -附表:辽宁农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贸交流有关人员工作信息统计表各市农垦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填表人: 填表时间:姓名 单位 部门 职务 固定电话 工作手机 工作邮箱注:各市、县农垦主管部门,所属各农场按照实施方案中给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等范围都要完整填报。表格不足可以任意增加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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