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央企事业总部审计一部存货监盘业务操作指南(试行)一、总 则(一)为了规范部门审计人员(含审计助理人员,下同)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南。(二)部门审计人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应当参照执行;在遇到本指南未明确涉及的特殊情况时,部门审计人员应当运用其专业判断。二、存货监盘程序前期阶段(一)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前的准备工作1提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明确存货监盘时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2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3了解存货会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4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及重要性;5查阅以前年度的存货监盘工作底稿;6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特别是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存货;7考虑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或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8获取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